安康市财政局始终将涉企收费监管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将涉企收费列入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和财会监督的重要内容,坚决杜绝不执行取消、停征、免征、降标等降费政策的,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征收标准的,以赞助、捐赠、无偿借款等名义变相摊派的,只罚款不监管或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
一是编制印发《目录清单》。2022年年底,会同市发改委对国家、省批准立项的收费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和甄别,将执行的4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涉企)项目名称、政策依据、执收单位、征收对象、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以表格的形式梳理归纳,编制印发《安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涉企)目录清单》,同时在市政府网站、市财政局网站公开公布,一目了然,方便群众办事,主动接受监督,提高收费透明度。
二是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收费。各执收单位均以醒目的方式向收费对象公布了收费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征收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方便缴费单位(人)清晰掌握缴费要素,主动接受社会全过程的监督,切实打造公开透明的“阳光收费”。
三是积极开展非税收入核查稽核。2022年对市级三家公立医院、六家市级非税收入执收部门和五个县(市、区)财政部门的非税收入征管工作进行了核查、稽核。2023年,对10家市本级相关执收单位非税收入稽核稽查,重点稽查执收单位是否严格按照中省出台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进行征收,收费项目清单公示情况,降费政策执行情况等。确保各执收单位严格按照中、省出台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进行征收,应收尽收,确保中、省降费政策得到了较好落实,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