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信息 | |||||
建议主题 | 关于落实《陕西省法院 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 | ||||
建议人 | 游客 | 发布时间 | 2023-06-29 | ||
留言内容 | 你好,我是陕西省安康市法院系统的一名聘用制书记员,我们了解到,在去年财政厅联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发了一份关于聘用制书记员薪资待遇的文件(文件明确规定实施时间2022年1月1日),2022-11-24已有人反映陕西财政厅,财政厅回复(需问贵局(安康市财政局)),2022年11月21日已有人反馈贵局,(贵局回复:省级有关部门对聘任制书记员薪酬标准、发放方式和施行时间有明确规定。由用人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目前根据单位反馈拨付经费不足导致无法落实该文件,现在想问一下今年是否落实,是否给予补发薪资,和降温取暖等待遇。以及落实该文件的具体时间? |
办理信息 | |||||
回复时间 | 回复时间:2023-06-30 | ||||
回复内容 | 管理员回复:你好,聘用制书记员相关经费,市财政局已根据中省相关文件(涉密文件)精神和要求予以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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