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进一步提升政府购买服务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陕财办综〔2023] 11号)、《石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石财发〔2023]60号)文件要求,喜河财政所积极响应文件精神,认真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清理自查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成立了政府购买服务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印发工作通知,认真组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自查工作。
二是全面梳理。及时核查2021-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重点聚焦“应该由政府自身直接履职的事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履约管理不力、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增加政府债务”等现象,深入查找问题,如实填报《地方发现问题汇总表(自查)》。
三是严格落实。不漏报、瞒报,据实填报镇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镇分管领导对摸底情况审核把关,镇主要领导签批通过。
下一步,喜河财政所将以此次自查活动为契机,把政府购买服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重点工作长期坚持,深入学习研究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严格监管、细化制度,着力实现以查促改、以查促防、以查促管的工作闭环,不断提升政府购买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