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紫阳县财政局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服务宗旨,对标最高标准、最优水平,从“六个维度”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全力打造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新高地”。
持续“放管服”,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深度”。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功能的应用,开展电子化交易试点,实行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建立“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积极推行“承诺函”代替保证金新举措,逐步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强化采购人内部控制,将采购合同签订时间由原来的30日压缩为25天,加快财政资金进入实体经济,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发挥政策功能,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精度”。一方面,将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预留份额比例提高至40%;另一方面,对于未预留份额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10%—20%,对合同中小微企业份额占比超过30%以上的项目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4%一6%。
破除隐形壁垒,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跨度”。全面清理各类隐性门槛、不合理限制和准入壁垒,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权;全面整治保证金收取和退还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减轻供应商负担。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和人民银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作用,引导和协助企业扎实做好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强化信息公开,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广度”。深化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督促采购人依法依规发布政府采购意向公告、采购公告、结果公告、合同公告等项目信息,规范发布监督检查等监管信息,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和公信力,充分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采购信息的透明需求,真正以“阳光采购”助推我县政府采购透明度。
加强监督考核,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力度”。随机对我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年度监督评价工作,进一步提升代理机构执业水平。年末组织开展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进一步促进集中采购机构向好向优发展,把好“方向盘”,激励集中采购机构跨地区、跨级次代理。建立“互联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快速通道机制,积极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化投诉工作。
加大宣传报道,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温度”。通过举办“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宣传日”活动、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政府采购政策,同时对线上线下咨询的采购人以一对一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政策的解读,营造有温度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