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财政局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资金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21/2023-0207 | 公开目录: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财社〔2023〕68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4月2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6-06 10:08 |
安康市财政局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资金的通知
安康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为更好发挥高技能人才的引领带动作用,根据你单位《关于申请拨付2022年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资金的报告》(安就字〔2023〕20号),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确定2022年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的通知》(陕人社函〔2023〕85号),《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90号),《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陕财办社〔2022〕250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资金20万元,其中金洲美食餐饮集团烹饪师禹纪兴10万元,陕西省紫阳县和平茶厂有限公司高级评茶员曾鹏10万元。支出功能科目列“2080712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经济分类科目列“50799其他对企业补助”。此项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请按照《安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直达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安财预〔2020〕80号)要求,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监控,强化绩效管理,切实发挥直达资金的使用效益。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