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财政局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本级第一批公益性岗位补贴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21/2023-0206 | 公开目录: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财社〔2023〕61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4月1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6-06 10:07 |
安康市财政局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本级第一批公益性岗位补贴的通知
安康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90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56号)、《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陕财办社〔2022〕250号),并按照《安康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关于申请拨付2023年市本级第一批批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报告》(安就字〔2023〕16号),经审核,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市本级第一批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8.8万元。此项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请按照《安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直达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安财预〔2020〕80号)要求,加快资金拨付,加强资金监控,强化绩效管理,切实发挥直达资金的使用效益。年终列入2023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705公益性岗位补贴”,经济分类科目“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