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我市发行2023年提前下达批次新增政府专项债券8.65亿元。至此,2023年提前下达批次专项债券发行工作全面完成,共发行新增专项债券24.17亿元,在省财政厅下达24亿元的基础上超额完成了0.17亿元。
依法适度举债是政府筹集建设资金的重要手段,专项债券更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和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抓手,财政部门充分认识专项债券资金对于稳定经济运行、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加强政策研判,全力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工作。
一是精心谋划项目。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联合市级发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积极谋划、统筹协调,加强对专项债券项目投向领域以及项目合规性、成熟度、融资收益的审核把关,筛选储备了一批成熟度高的优质项目,并指导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完善各项建设手续、测算项目收益平衡点,实现早发行、早使用、早见效。
二是精密组织评审。按照省财政厅要求,自今年起由市级财政部门自行承担本地区专项债券项目评审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工作布置会议,制定评审规则流程,征集相关领域专家,组织评审专家培训,逐步探索出“建章立制强管理、高效部署推落实、广纳贤能促提升、创新方式提效能”的专项债券评审工作“四步法”,为我市专项债券发行工作搭好了制度组织架构。
三是精细落实管理。进一步强化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监管,严禁“以拨代支”“一拨了之”;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方责权利关系,不断压实项目单位责任;建立支出进度通报预警机制,对专项债券实行穿透式监测,分地区分项目跟踪资金使用情况;做好专项债券项目本息归集工作,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确保法定债券不出任何风险。一系列强有力的专项债券管理举措取得良好效果,为我市发行工作顺利推进奠定基础。
今后,我局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不断充实我市专项债券发行储备库,以项目争取资金,以资金建设项目,继续按照专项债券管理有关要求,合理把控专项债券发行进程,充分发挥专项债券的投资拉动效应,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