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财政部门财会监督主责,健全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平利县财政局认真组织、强化措施稳步推进全县财会监督工作持续开展。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财会监督工作组织领导。通过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等精神,深刻认识到财会监督工作在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及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中的重要作用。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及内设机构为成员单位的财会监督工作专班,切实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同各监督主体依法依规履行财会监督职责,加强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协同贯通,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打击财会违法行为。
夯实财会工作基础,提高财会内部管理水平。一是组织全县财会人员参加全国会计知识竞赛,并参加省市县财政举办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工会会计制度》《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内容的培训,开展财会人员继续教育,结合工作所需优化培训教育内容,夯实财会基础工作规范,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二是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新进财会人员的岗前培训,根据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要求,持续加强分模块的业务系统操作培训,做好财会人员变动的交接工作,要求离任财会人员要发挥好传帮带作用,确保单位财会工作连续性。三是开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教育,要求财会人员要坚持诚信、守法奉公,学法知法守法,公私分明、克己奉公,树立良好职业形象,维护会计行业声誉;坚持准则、守责敬业,严格执行准则制度,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坚持学习、守正创新,勤于学习锐意进取,持续提升会计专业能力。通过推进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
硬化监管措施,提升财会监督综合能力。一是强化财政收支管理。严格《预算法》执行,无征管部门指令性收入计划,通过非税暨票据管理一体化平台严格非税收入收支两条钱管理;并始终把财政支出作为资金效益发挥的硬指标,不断强化预算支出序时进度,加快直达资金、衔接资金、专项资金、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坚决防止资金“趴窝”,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效益,倾力兜牢“三保”底线和财政重点支出保障工作。二是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稳步推进。按照中省统一部署,通过财政信息化技术,规范财政业务流程,实现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决算、财务报告管理的全生命周期管理。随着预算管理一体化逐步推进和完善,各项制度嵌入一体化系统,使部门预算约束更具刚性、资金支付更加高效、预算执行与政府采购衔接更加有效、财政监督更加精准便捷,为实现财政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深化。按照党中央的明确要求,我县全力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印发了《平利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设置了部门支出综合绩效评价和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明确了预算单位绩效评价管理主体责任,开展了部门自评和财政重点评价,建立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切实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四是财政投资评审持续加力。我县财政投资项目预算评审严格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提升效能的原则,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通过一体推进制度建设、指标库建设、评审机构效能指数建设和廉政评审监督建设,精准精细落实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在尊重事实、保持差异的基础上,持续优化评审流程,强化结果运用与反馈,不断提质增效。五是国有资产管理提效。进一步强化财政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资产共享共用与资产绩效、资产配置、单位预算挂钩的联动机制,加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做好事中事后管理和监督检查;明确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把资产管理放在与资金管理同等重要的位置,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优化资产变动管理流程,确保资产从购置、使用到处置全流程规范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专项资产管理将公共租赁住房、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等经管资产登记入账,确保账实相符和资产信息准确、完整;逐步完善各类经管资产管理体制,提高经管资产管理水平;加大财政、审计监督检查力度,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收缴、审批备案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按规定组织专项检查;切实抓好国有企业资本运作能力和业绩考核管理,强化风险防控,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精细化管理水平。七是财会监督机制日趋完善。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检查职能,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及专项整治等方式,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市场秩序,增强财政监督的威慑力。结合财会监督及审计反馈问题,重点开展单位内控机制建设和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督促单位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使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完善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内控制度,突出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不相融岗位的制衡机制,防范各种风险。积极开展代理记账机构专项整治,牵头组织制定了《平利县代理记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代理记账行为,整治无证经营和虚假承诺,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监管,规范代理记账市场秩序,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加强部门联动,形成财会监督合力。一是加强横向联动。夯实单位内部财会监督职责,规范单位内部管理,为财会监督奠定坚实的基础。强化财政部门主责监督,发挥好财政部门资金兼管、政策执行、会计管理的窗口作用,为财会工作纠偏、为财会监督护航。坚持服务与监督并重的原则,做好与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的沟通协作,规范中介机构执业,强化行业执业自律。加强财会监督与税务、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等部门的常态化联动,继续深化行政监督、审计监督及纪检监察协同联动,建立健全部门间财会监督政策衔接、监督信息交流的机制,提升财会监督法治化水平。二是加强纵向联动。认真落实财政监督主责,加强上下级财政部门之间的联动。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密切关注上级财政的工作部署,明确财会监督的时间表和任务图,及时沟通财会监督中的重大问题,采取各种举措确保任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