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市财政局认真贯彻省、市信用建设工作部署,立足财政职能,在涉企收费、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政务诚信建设。
一是不断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政府收费项目清单管理制度,将执行的10项政府性基金、4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涉企)、78项考试考务费的项目名称、政策依据、执收单位、征收对象、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主动公开,明确其调整的权限和程序,确保动态管理,进一步提高涉企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不断加强采购诚信建设。运用政府采购诚信管理系统,全面收集政府采购过程中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专家的评价信息。印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信用查询制度,将其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三是不断加强执法信用监管。开展执法资格梳理统计,对执法证件进行年度审查,及时组织换发和申领新证,将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名单通过网站公开。进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明确财政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权力事项,按要求全力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处和曝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