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省、市“三个年”活动要求,市财政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积极组织《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学习宣传,将《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纳入局党组和干部教育学习内容,始终营造学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不断促进信用建设法治化、规范化。
二是从财政职能出发,认真研究学习《安康市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对政府采购、涉企收费、政府融资担保、项目申报、资金使用等领域进行安排部署,确保要点精神落到实处。
三是结合城市创文和机关创建,通过道德讲堂、模范评比、季度晾晒等方式开展比学赶超、厚植信用文化,教育引导财政干部强化诚信观念,树立诚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