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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财政局“强担当、抓落实”发挥政策性 农业保险财政资金保障作用

发布时间:2023-03-29 16:20 作者:刘盼莉

宁陕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积极发挥牵头部门职能,于3月28日组织召开了2023年宁陕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推进会,确保我县农业保险政策有效实施,农业保险承保工作不断档。

会议要求,承保机构要高度重视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严格按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做好承保工作;承保机构对于承保险种不能“挑肥拣瘦”,更不能无故拒绝农户的承保要求;在理赔方面要做到应赔尽赔、及时赔付到位。各承保机构也对各自往年承保情况、优势做了详细说明,并对今后做好农业保险承保工作做了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要依据《安康市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按照“对于承保机构在当地首创的农业保险产品,可给予首创承保机构不少于3年的创新保护期,保护期内由首创承保机构独家经营”的原则,对新增农业保险品种承保工作进行了分解、明责,有效推进了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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