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建立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旬阳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的通知》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相关规定、强化转移支付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效益性和安全性。
规范转移支付使用范围。农综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用于开展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厕所革命、农村综合改革发展相关示范试点事项等;不得用于与农村综合改革无关的支出,包括单位基本支出、偿还债务、发放福利等支出。
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储备。依据中、省、市关于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政策规定及扶持重点,因地制宜,结合实际,规划、储备项目,科学设定绩效目标,规范滚动建好项目库,夯实转移支付实施基础。及时掌握资金信息,发挥绩效评价作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增加可用财力,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项目资金支持。
规范转移支付预算指标下达。结合农村综合改革年度重点任务、农村综合改革实际情况等,根据财力安排本级相关资金,与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指标进行统筹使用。积极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推进,及时申请资金拨付,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资金闲置“趴窝”。
强化转移支付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规定,加强项目及资金全流程管理,自觉接受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在转移支付管理中有弄虚作假或挤占挪用资金的,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