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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财政:认真学习宣传《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意见》

发布时间:2023-03-06 14:30 作者:侯发平

今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意见》的出台,为今后全面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岚皋县全面掀起宣传学习《意见》的热潮。

一是县级领导带头学。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将《意见》列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以上率下带头领学,带动县级领导人人熟知《意见》文件精神。

二是部门联动共同学。由财政部门牵头,充分利用“岚皋大讲堂”,将《意见》学习宣传作为一个重点内容,组织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共同学习《意见》文件精神。提升各有关部门对本单位经济业务、财务管理、会计行为的日常监督意识以及监督主体横向协同意识。

三是开展培训专题学。财政部门作为财会监督主责部门,积极举办《意见》专题学习班, 多渠道、多层次广泛宣传《意见》,扩大政策知晓度,加强对政策宣传解读。适时开展对各股室、各财政所《意见》学习情况督导,并纳入单位整体绩效评价和干部个人考核。倒逼每名干部自觉加强《意见》学习,准确领会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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