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计划生育家庭扶助资金(直达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21/2023-0129 | 公开目录: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财社〔2023〕15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1月13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2-17 16:32 |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计划生育家庭扶助资金(直达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计划生育家庭扶助资金(直达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陕财办社〔2022〕254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县(市、区)补助资金(详见附件1),专项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将该项指标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年终省级转移支付功能科目列“2300249-医疗卫生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请各县(市、区)按照相关要求,尽快将直达资金分解,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合理规范使用。
三、请结合实际,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做好对下分解,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加强绩效监控,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