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技工院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21/2023-0126 | 公开目录: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财社〔2023〕31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1月04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2-17 16:26 |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技工院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
安康市技工学校: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技工院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陕财办社〔2022〕246号),《陕西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教〔2020〕 206号)精神,为确保2023年技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实施,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定的技工院校符合条件人数,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技工院校符合条件学生资助补助经费(详见附件1)。
技工院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各级财政部门在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下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管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项目,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可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
该项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303 技校教育”。年终省级转移支付功能科目列“23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件1。
安康市财政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