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规范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和预算安排工作程序,建立预算与绩效管理融合机制,近日,白河县财政局召开了规范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和预算安排工作推进会。
会上,学习了《白河县财政局关于规范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和预算安排有关程序的通知》,充分认识了预算绩效管理在预算安排中的重要意义。明确了项目资金预期效益(即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部门(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经批准后申请安排预算,财政先审核项目资金预期效益,审核通过后安排预算。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坚持以可实现且用最少的投资额高质量完成该预算项目,并同时满足该项目所涉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如财政部门在绩效审核时发现在各项物理产出和提供服务数量未细化量化具体,所需资金预期支出规模明细不完善、测算不科学,则表明该项目预算投资额与资金预期效益不匹配,将减少或不予安排预算。
讨论确定部门(单位)申请专项资金所需资料为:项目立项依据、项目资金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预算成本测算表。项目资金预期效益审核通过后,下达绩效批复,预算批复文件,部门(单位)在财政云系统录入项目信息,系统审核通过后安排预算的线上线下工作流程。按照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原则,债券资金、专户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单位往来专项资金、捐赠资金、单位管理的其他收入属专项资金项目的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