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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

发布时间:2023-01-12 11:24 作者:陈延辉

我国经济正处在“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面对困难,稳定预期、提振信心尤为关键。2022年,我国实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和退税缓税缓费超过4万亿元,尤其是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有效改善了市场主体预期,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2023年,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纲举目张做好工作”“注重围绕市场主体需求施策”“大力提振市场信心”等要求,财政部门将围绕市场主体需求精准施策,助力企业减负增能。对现行减税降费、退税缓税措施,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并持续整治违规涉企收费,全力助企纾困。

2023年1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第1号公告,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同时发布了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及解读,就相关征管事项进行了明确,并详细回答了纳税人关心的销售额的执行口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范围及所需资料、纳税申报等问题。

财政部围绕市场主体需求精准施策,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必将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助力企业减负增能,帮助市场主体恢复元气、激发活力、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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