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是指在政府部门和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之外的一切志愿团体、社会组织或民间协会,非营利组织所涉及的领域非常广,包括艺术、教育、学术、环保、慈善等等,它的运作并不是为了产生利益,因此往往由公、私部门捐赠来获得经费,而且经常是免税的状态。非营利性组织通过公平的竞争主体和公行的自律互律准则,促进公益市场的透明化,提升公益组织的效率,增进社会的文明与和谐。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可以免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应符合的条件。为促进我市非营利组织高质量发展,落实非营利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切实为非营利组织解围纾难,安康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我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目前,我市已有3家非营利组织完成免税资格认定工作,名单第一时间公布在市财政局网站供查阅。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安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安财税〔2018〕30号)规定,安康市财政局联合市税务局优化办税服务模式,创新服务方法,拓展服务渠道,从申报组织的章程、财务报表、资金来源和公益活动明细情况等规定要素进行审核,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对申报的部分机构进行了上门走访,迅速对资料完备的非营利组织进行双方会商,共同做好认定工作,确保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落实,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应享尽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