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收费管理,切实减轻社会负担,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安康市财政局会同市发改委编制《安康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安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涉企)目录清单》《安康市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目录清单》对2022年11月30日前国家、省批准立项的收费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和甄别,将执行的10项政府性基金、4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涉企)、78项考试考务费的项目名称、政策依据、执收单位、征收对象、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以表格的形式梳理出来并主动公开,一目了然,方便群众办事,主动接受监督,提高收费透明度。同时明确了《目录清单》调整的权限和程序,确保《目录清单》动态管理。
《通知》要求各执收单位要以醒目的方式向收费对象公布收费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征收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方便缴费单位(人)清晰掌握缴费要素,主动接受社会全过程的监督,严格落实“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坚决杜绝违反收费基金立项审批权限自立名目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等行为,切实打造公开透明的“阳光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