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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财政局:多举措做好林长制工作

发布时间:2022-12-13 16:23 作者:

今年以来,岚皋县财政局作为林长制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绿色发展战略,切实履行财政职能,多措并举做好林长制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体系。作为林长制成员单位,县财政局完善领导机制,由局党委成员、副局长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相关股室负责人协助,确保林长制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同时根据林长制工作任务和要求,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对确定的各项任务,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防止责任“悬空”“断档”和“缺位”。

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把护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巡林首要任务来抓,全局干部职工利用帮扶到户走访的时机,为农户宣传防火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广泛深入地宣传生产用火安全,禁止野外用火的各项规定。用引发森林火灾、乱砍盗伐林木的典型事例教育群众、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护林防火意识、营造了浓厚的护林防火氛围。

三是强化林业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绿色发展战略,把林业支出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坚持预算优先、保障优先、支出优先。并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为全县林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财力保障。今年以来,县级预算拨付天然林管护、生态保护修复、生态工程建设、城乡绿化美化、打造景区绿化美化、生态护林员补助、林业减灾救灾、森林防火、林业保险等资金2940万元,其中:林长制工作经费10万元,森林防火工作经费10万元纳入县本级年初预算。

四是强化资金使用效益。为了确保林业领域的各项惠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县财政局制定了严格的林业惠农资金发放制度;并规范了林业项目建设流程,要求项目实施单位从方案编制、规划设计、合同签订、项目公示、施工作业、检查验收、资金发放等各个环节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严防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同时建立健全林业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开展林业建设项目等重点绩效评价,不断提高林业建设资金使用效益。  五是积极参与巡林活动。切实履行成员单位职责,积极参与县级林长制巡林活动,对县政府指定区域森林防火及林木保护工作展开巡察,切实加强辖区防火巡护、火源管控、隐患排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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