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运行监控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中间环节,是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的重要抓手。今年来,白河财政不断夯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了《白河县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白河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对全县各单位项目及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运行和预算执行“双监控”,确保了年度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的顺利实现。
一、明确监控范围,建立工作机制。坚持绩效监控全覆盖原则,采取一般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对纳入2022年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所有财政性支出进行一般性监控,对建设类、资产购置类、补助补贴类、专项业务类和购买服务类及涉企补贴类大于50万元的项目进行重点监控,其中衔接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全部纳入重点监控范围。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全县11个乡镇51个县级部门及所属83个二级单位为绩效监控实施主体,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为绩效监控监督主体。
二、细化监控内容,规范监控流程。一是明确内容标准。资金使用单位根据批复的绩效目标,填报《项目支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监控表》和监控报告,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明确规定执行数以形成的实际支出为准;定量指标按实际完成值填写,定性指标按合理区间加权平均计算;从经费保障、制度保障、人员保障、硬件条件保障等方面进行偏差原因分析;按照实现绩效目标路径,确定“能、有可能、完全不可能”三级综合判断完成目标的可能性,并说明未完成目标原因及改进措施。二是规范监管流程。“实施单位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主管部门审核分析,提出措施;财政部门复审研判,反馈问题;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落实整改,及时纠偏”,逐步形成绩效监控闭环工作链条。
三、强化结果应用,确保绩效目标实现。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督促完成全部预算资金绩效运行监控工作,进行汇总分析,强化结果应用。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对预算执行率低的及时反馈至部门(单位),催促加快项目进度;对项目安排不合理,实施有困难的,按照程序报批调整,并同步调整绩效目标;对跟踪发现有管理漏洞的,要求及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予以纠正,并建章立制,防微杜渐;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无法实现绩效目标的,财政部门调减预算,资金收回。将监控结果和整改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以及2023年度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2022年度通过绩效运行监控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15个,通过对部门(单位)的反馈整改取得明显成效,共收回资金210.3万元,不断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确保将每一笔资金都用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