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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3 17:21 作者:
文件名称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8121/2022-0526 公开目录: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公开责任部门 市财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财社〔2022〕144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11-23 17:21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卫健局: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陕财办社〔2022〕119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县(市、区)2022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指标(详见附件1),专项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继续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综合补偿,确保对村医补助水平不降低。项目实施单位需按照省卫健委、省财政厅印发年度项目工作方案开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预算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300249-医疗卫生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二、请各县(市、区)按照相关要求,尽快将直达资金分解,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合理规范使用。

三、请及时拨付、专款专用,同时对照绩效目标表(附件2),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做好对下分解,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加强绩效监控,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14日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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