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公共卫生发展项目一般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21/2022-0522 | 公开目录: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财社〔2022〕127 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8月1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11-23 16:42 |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公共卫生发展项目一般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
市卫健委,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公共卫生发展项目一般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陕财办社〔2022〕93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县(市、区)2022年公共卫生发展项目一般转移支付省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附件1所列工作内容补助。项目实施单位需按照省卫健委、省财政厅印发的项目工作方案开展相关工作。公共卫生发展项目一般转移支付省级补助资金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300249-医疗卫生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详见附件1,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县区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市本级列“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及时拨付、专款专用,同时对照整体绩效目标表(附件2)合理确定各自区域绩效目标,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加强绩效监控,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安康市财政局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