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疾病应急救助(第二批直达资金)补助资金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21/2022-0513 | 公开目录: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财社〔2022〕102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2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11-23 16:15 |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疾病应急救助(第二批直达资金)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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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省卫健委《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疾病应急救助(第二批直达资金)补助资金的通知》(陕财办社﹝2022﹞104号),经研究,下达你账户中央财政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10万元,专项用于对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将该项收入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政府支出功能科目列入“2300249-医疗卫生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下达资金列2022年政府预算支出功能科目“2101302-疾病应急求助”,经济分类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
请按相关要求,尽快在指标系统中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合理规范使用。
请结合实际,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加强绩效监控,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