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2年全省技工院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直达资金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21/2022-0506 | 公开目录: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财社〔2022〕34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3月1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11-23 15:49 |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2年全省技工院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直达资金的通知
安康市技工学校: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全省技工院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直达资金的通知》(陕财办社﹝2021﹞220号)和内追字﹝2022﹞4号,为确保2022年技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实施,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技工院校符合条件人数,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技工院校符合条件学生资助补助资金(详见附件1)。
技工院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财政部门在向下级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下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管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项目,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可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303-技校教育”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2-助学金”。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