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直达资金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21/2022-0500 | 公开目录: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财社〔2022〕22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3月0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11-23 15:41 |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直达资金的通知
各市级相关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按照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直达资金的通知》(陕财办社〔2021〕256号)文件要求,现下达你单位、县(市、区)2022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支出,其中用于中医医院改革方面资金不少于总补助资金的30%。
一、直达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该资金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 医疗卫生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科目列“2100201-综合医院”, 经济分类科目市级单位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县(市、区)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请各县(市、区)尽快在直达资金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合理规范使用。
二、请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此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的信息化建设(提升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等级)、支持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呼吸中心、肿瘤综合冶疗中心、慢病管理中心建设,提高儿科、精神科、传染性疾病等专科能力,提高公立医院平战转换能力,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等工作所需经费补助,具体执行详见工作方案。同时对照整体绩效目标表,合理确定辖区绩效目标,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加强绩效监控,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