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疾病应急)补助资金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21/2022-0491 | 公开目录: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财社〔2022〕5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1月2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11-23 15:25 |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疾病应急)补助资金的通知
安康市财政局社保科: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疾病应急)补助资金的通知》(陕财办社﹝2021﹞249号),经研究,现下达你科室中央财政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预算103万元,专项用于对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补助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该项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将该项指标收入科目列“1100249-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101302-疾病应急救助”,经济分类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科目。
二、请按照相关要求,尽快将直达资金分解拨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在指标系统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合理规范使用。
三、请结合实际,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同时对照整体绩效目标表(附件1),合理确定辖区绩效目标,做好分解,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加强绩效监控,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安康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