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奖补中央参照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21/2022-0489 | 公开目录: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财教〔2022〕22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3月0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11-23 15:14 |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奖补中央参照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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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陕财办教〔2021〕212号),经研究,现下达2022年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奖补资金预算(详见附件1),用于落实《陕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支持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推进中职学校提质培优,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行“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等。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3职业教育”相应功能分科目和“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此次下达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资金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标识为“02中央参照直达资金”,贯穿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县市区财政、教育部门将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请抓紧拨付,专款专用,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杜绝挤占、截留和挪用补助资金的行为。在资金分配时,可结合实际情况,兼顾符合办学要求、教育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民办职业学校。在安排具体项目时,要同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进行核对,避免重复支持。对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要指导和督促有关学校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学校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示项目信息。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