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21/2022-0479 | 公开目录: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财建〔2022〕18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1月2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11-22 09:51 |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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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陕财办资环〔2021〕81号)和安康市林业局安林字(2022)19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下达
下达你单位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具体支出方向、金额、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详见附件1,收入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二、有关要求
(一)根据《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通知》(财农〔2021〕22号,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不含森林资源管理和相关试点资金)纳入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范围,有关要求请按财农〔202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组织预算执行中,请各县区市对照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行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高质量完成,对照绩效目标做好对下分解、评价考核等工作,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有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安康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