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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中心城市棚改项目房屋征收安置工作建议

发布时间:2022-11-07 09:00 作者:
编号 202 办理部门 综合科  处理状态 已办
标题 关于切实做好中心城市棚改项目房屋征收安置工作建议
正文

          自 2015 年中心城市先后实施 11 大片区 17 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安置工作以来,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市区一体、以区为主、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围绕中心城市房屋征收安置及项目建设外部环境保障工作,倾注了大量精力和人力。持续推进中心城市棚改项目善始善终,确保中心城市棚改项目资金基本平衡、所有项目顺利实施。中心城市基础设施、整体面貌、人民群众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座座高楼大厦拔地而起,一条条街道井然有序,一个个破旧不堪的棚户区被配套设施齐全的现代化小区所代替,道路狭窄、污水四溢的脏乱差面貌,变成了道路宽敞、绿树成荫的新颜,极大地提升了城市的整体形象和群众的幸福指数。同时,棚改项目的实施,直接带动了城市重点骨干路网建设,有力保障了东坝汉江大桥、泸康大道、西坝防洪堤、长春路、安康体育馆、汉江大剧院、北环线等一大批市政道路和公益项目建设,真正让安康城区在“破”与“立”中蝶变。但随着国家棚改政策宏观调整,中心城市棚改项目陆续进入扫尾阶段,做好棚改项目回迁安置这后半篇文章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中心城市 11 大片区 17 个棚改项目,共征收房屋 5509户,其中选择产权调换共 2010 户,需安置房面积 39.35 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实际回迁安置 12.04 万平方米,还有 27.31 万平方米未安置,回迁率 30%,还不到三分之一。由于大部分征迁群众未得到及时妥善安置,部分群众颠沛流离,常年奔波在租房、找房的路上,甚至有少部分群众为了节省过渡费的开支,租住简易房、简易工棚,生产生活极其艰苦,导致征迁群众多次到市区政府上访,要求尽快回迁安置,给社会带来诸多不稳定因素,也给当前房屋征收工作带来极大困难。同时,中心城市大部分征迁户自签订征迁协议至今已长达 7 年之久,按照棚改政策规定,对超过三年未安置的征迁户,将要支付原过渡费标准双倍的逾期过渡费,直接增加了征迁安置成本,给本来就很紧张的政府财力增大了经济负担。
          建议: :为切实加快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扫尾工作,保障征迁群众得到妥善安置,有效防范化解社会不稳定风险。一是请市住建部门高度重视棚改项目安置工作,切实筹集落实安置房源缺口,确保征迁群众得到妥善安置。 二是请市住建部门牵头负责,分类施策,一事一议,对已经建好的安置房(如西关、金川、瀛湖路片区安置房),要立即组织验收、交房、分配;对正在建设的安置房(如长春片区、柑树安置点、兴安片区安置房),要督促代建施工单位,加班加点,大干快上,赶工期、赶进度,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对东南片区棚改项目,涉及还未办理建房审批手续的安置房,要加快办理安置房建设审批手续,争取早日开工,早日建成,早日分配,早日安置。 三是请市级财政部门负责,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多方筹措,切实解决征迁群众的逾期过渡费按时发放和回迁安置房建设专项资金,保障征迁群众得到妥善安置。

回复



罗煜代表:

您好!您在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切实做好中心城市棚改项目房屋征收安置工作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与关注,现答复如下:

棚户区改造是政府实施的一项民心工程,民之所盼,政之所为。2014年以来,我市抢抓国家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机遇,在中心城市策划包装了九大片区17个棚改项目,贷款16个项目,实际实施15个项目,共向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71.826亿元(其中:国开行贷款60.33亿元,棚改建设基金8.976亿元,国开基金2.52亿元)。

近年来,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投公司、汉滨区征迁办等单位强力推进实施下,财政部门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目前已陆续进入扫尾阶段。在工作中,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一是筹集还本付息资金,2021年,市本级财政筹集中心城市棚改还本付息资金共 49023.32万元(还本38738.44万元、付息10284.78万元),2022年,中心城区棚改项目贷款需还本付息7.2亿元,截至6月底,市本级财政已筹集中心城市棚改还本付息资金共11291.1万元(还本8819.81万元、付息2471.29万元)。二是筹集征迁安置资金,2021年,市本级财政筹集东坝二期棚改安置房款18033.29万元;支出拆迁安置及过渡费500万元;预拨2022年棚改贷款利息23200万元;拨付省级保障性住房绩效奖励资金1000万元用于长春棚改七里沟立交项目征迁。2022年截至6月底,市本级财政已筹集6500万元用于支付东南片区棚改安置补偿和支付到期过渡费等。三是建立还本付息偿还长效机制,根据20211217日武文罡市长调研中心城区城市建设座谈会指示精神,市财政局牵头拟定了《安康市中心城市2022年棚改贷款本息偿还方案》,已经市政府审定同意,《方案》对今后年度中心城市棚改还本付息责任落实、分摊比例、还款时限等进行了明确,①贷款本金,由市财政局负责,通过土地出让收入落实棚改贷款本金的偿还;②贷款利息,分别由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投公司各承担1/3;③汉滨区政府拆借市本级棚改资金,用于西坝项目、安岚高速、区医院等项目的本金和利息均由汉滨区承担。机制的建立,以确保中心城市棚改贷款本息偿还不逾期,政府信用不违约。四是筹集土地收储资金,近三年来,市本级财政共筹集中心城区土地储备、征收报批、化解土地遗留问题等资金共3.94亿元,其中:20202.1亿元,20211.42亿元,2022年截至6月底0.41亿元。土地的征收腾退为中心城市棚改建设提供了用地保障,加快了棚改项目推进。五是财政支持中心城市建设,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来,市本级财政共投入中心城市重点项目建设、城市建设遗留问题化解等资金约38.32亿元,其中:201912.18亿元,202014.61亿元,202111.53亿元,资金的投入助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和治理水平。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积极发挥财政部门职能,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1.按期偿还本金,积极筹集贷款利息。经初步测算,2022年,中心城区棚改贷款需还本付息7.2亿元,其中:本金4.31亿元,利息2.89亿元。一是由财政部门联合自然资源部门,加快土地出让,通过土地出让收入落实棚改贷款本金的偿还。二是按照《安康市中心城市2022年棚改贷款本息偿还方案》,财政部门将通过向上争取等办法,落实2022年度棚改贷款部分利息。

2.积极争取资金,弥补棚改资金缺口。市财政局将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城投公司等,多方联动,紧密配合,积极争取棚改专项债券资金,积极争取中省老旧小区改造和基础设施配套等项目资金,以弥补棚改建设资金不足。

3. 加强协作配合,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市财政局将积极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投公司等,继续加大中心城区土地出让力度,在确保落实“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市级投入,多方筹集征迁资金,加强资金监管,以确保中心城区棚改工作圆满收官。

再次感谢您对安康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2年713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康市财政局  321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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