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安康市财政局 > 建议提案 > 人大建议 > 正文内容

关于对乡村振兴产业建设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2-11-04 17:13 作者:
编号 213 办理部门 农业农村科   农财处  处理状态 已办
标题 关于对乡村振兴产业建设的建议
正文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确立的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乡村振兴工作总要求的使命担当,是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战略选择,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乡村振兴战略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涵盖政治、经济、生态、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得到了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热烈拥护,和大家对农村美好前景热切期盼。但是目前农业农村还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统筹加以解决。

          经过多年艰苦努力,我国农业产业发展取得了长足发展,有力促进了农民增收脱贫和农村社会全面进步。但不论是发掘自身丰富独特的自然资源潜力程度,还是与农村农业先进发达国家、地区相比,我国农业农村在产业发展上都还存在许多短板:

          一是农业生产缺乏规模,农民多为分散经营,单家独户生产且缺乏农业特色,农村土地腾退率低,难以形成规模化产业圈。

          二是农业特色产业质量不高、水平较低,资源丰富但深度开发利用水平低、基地有规模但生产效益低、产品质量好但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低,提升农业特色产业开发质效已是当务之急。

          三是农村新型产业起步较晚,规模小,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块头小、档次低,发展严重滞后;田园综合体、农村电商等新业态刚刚起步,辐射带动不够;现代农村服务业尚处于萌发阶级,对农业农村经济支撑乏力。乡村要振兴,产业是重点,建议:

           1、要增加乡村资金投入,各级政府“三农”投入都应该重点下移到乡村,省级和市县级财政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支出; 2、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把农村土地出让金全部留在乡村,做到取之于地、用之于地。同时,要创新农业服务体系,整合科技、金融、市场等方面资源,打造一体化、开放式的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体系,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3、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对符合条件的职业农民进行资格认证,制定出台支持职业农民的配套政策,吸引更多农民提高素质,从事农业。充分利用现有各种农村人才培训资源和项目,采取多种形式,分期分批从乡村中选拔一批有基础、有信心的农民进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从业水平,加快建设一支乡土专业人才队伍。4、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加大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政策扶持力度,促进他们加快成长,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5、积极实施“领头雁工程”。实践证明,一个好的村支书,就能带动一方百姓致富。要把村支书的选拔培养作为组织部门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制定相应政策,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培育力度,提高综合素质,使他们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领头雁”。


回复


李涛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对乡村振兴产业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关于对乡村振兴产业建设的建议》提案中提出的“目前农业农村还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统筹加以解决”,提到了我国农业农村在产业发展上还存在许多短板,这些短板与我市农业产业发展实际确实是相符的。农业产业发展存在周期长、投入大、风险大的特点,面对复杂的国内外形式,市级财政部门始终坚持以中央一号文件和中省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为统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决策部署,紧紧围绕 “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坚持财政优先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强化监督管理,始终把“三农”作为财政支出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着力夯实农业发展基础,积极探索拓宽投入渠道,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融合,不断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的成效。

一、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

2021年以来,我们将财政投入重心转移到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兼顾脱贫人口的持续增收致富和对农业农村农民的优先投入,把乡村振兴和农村民生发展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利用财政资金的分配、调节、杠杆职能,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投入,一方面通过增收节支,压缩一般性支出,将新增财力倾斜用于农村各项民生事业,确保财政投入持续增长。2021年,共投入各类乡村振兴资金99.54亿元,其中:按投向分,用于产业发展资金28.28亿元;按来源分,投入中省市县巩固衔接资金23.39亿元,市县财政部门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安排4.47亿元本级预算,投入资金为陕南之最。印发了市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过渡期从2021年开始各县(市、区)巩固衔接资金安排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产业发展,到2025年增长到70%2022年,已下达农林水及巩固衔接资金43.27亿元,其中:中省市县巩固衔接资金23.71亿元,将安排不少于55%用于农业产业发展。

二、强化财政项目资金整合

我们充分认识到困难地区最缺的就是发展资金,做好涉农资金整合是当前破解脱贫县区资金投入不均衡难题的有效途径,统筹行业内财政资金与行业间财政资金由脱贫县(市、区)自主安排,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资金投入新格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资金投入的重要抓手。同时,我们要求县(市、区)原则上按照6:4的比例统筹安排产业发展资金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通过合理配比不断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按照中省要求,我们持续在完善整合体制机制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多种有效的整合形式,不断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探索和创新安康涉农整合资金“四单制”管理,受到了省级的肯定和推广。2021年完成整合各类涉农资金33.27亿元;2022年截至目前,已整合29.65亿元。

三、积极拓宽资金投入渠道

面对安康市“三农”发展庞大的资金需求,单凭财政资金的投入是远远不能满足和支撑的。为了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我们持续在改革财政资金投入方式上下功夫,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财政贴息、贷款风险补偿、信贷担保等方式,引导更多的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三农”领域。2021年,全市共发放脱贫小额信贷27104笔,12.58亿元,财政贴息0.69亿元,市财信担保公司累计为涉农企业提供担保贷款11.42亿元,省农担安康分公司累计发放农业担保贷款4826.79万元;2022年截至目前,全市共发放脱贫小额信贷13099笔,6.2亿元,财政贴息0.33亿元,市财信担保公司累计为65户涉农企业提供79项担保贷款2.8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全市农业产业经营主体发展特色产业,助推产业升级转型,农业提质增效。

四、强化财政资金监督力度

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项目走”和“谁使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分配使用原则。我们坚持将绩效管理理念贯穿于财政资金日常监管,从资金拨付、资金使用、明确责任、监督检查、公开公示强化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效益。随着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漏洞正在减少,违规违纪问题的比重正在明显下降,使用效率逐步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农业、林业、水利、乡村振兴和金融等部门,从完善投入机制上下功夫,从拓宽融资渠道方面不断探索,进一步增强财政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的保障力度。一是完善农业农村投入优先保障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积极争取中省支持,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向农业农村领域倾斜,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合理设定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快构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中省关于过渡期继续开展涉农资金整合的相关部署和安排,继续推进审批权限下放,坚持将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进一步理顺管理职责,不断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严格审核县(市、区)整合方案,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切实履行整合主体责任;加强指导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质量;进一步优化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有效提高支付效率,采取通报、约谈、与下年预算安排挂钩等方式,督促加快执行进度。三是全面实施财政涉农资金绩效管理。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明确绩效目标,执行中强化绩效监控,执行后开展绩效评价,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结合。针对重点涉农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四是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依托“财政云”系统和原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建立健全对涉农资金预算执行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实时监控。加强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及时有序的风险应对机制,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重大业务开展监控。充分借助审计、纪检监察等力量,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涉农资金项目管理中大力推行公示公告公开,让农民群众依法享有知情权、监督权。严肃财经纪律,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严格依法依纪依规依程序处理。

对您在财政支持“三农”工作中提出的建议和给予的关注,我们将积极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并予以采纳,付诸到推动“三农”发展的工作实际中。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2年730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康市财政局  3213954





打印此页关闭页面
版权所有:安康市财政局  地址: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  网站标识码:6109000021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0013850号  陕公安备 61090202000073号
电话:0915321395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