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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易地搬迁安置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2-11-04 16:01 作者:
编号 79 办理部门 经建科  处理状态 已办
标题 关于解决易地搬迁安置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提案
正文

     

案由:易地搬迁是实现贫困群众跨越式发展的根本途径。2020年2月,我市全域实现脱贫摘帽后,易地搬迁工作重心随之转入以做好后续扶持发展工作为重点,全面进入“后搬迁时代”。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安考察调研提出“乐业才能安居”的重要指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颁布推行《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管理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乡村全面振兴有效衔接,稳步实现“搬得出、稳得住、快融入、能致富”目标。

“十二五”以来,我市累计建设集中搬迁安置社区1364个,完成移民搬迁26.73万户93.78万人。全市易地搬迁安置社区规模在500户以上的小区有340个,100户至500户的小区有541个,100户以下的小区有483个。截至2021年底,全市易地搬迁安置社区完成业主委员会组建(含托管)240家,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小区250家,启动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小区仅45家。市直牵头责任单位在推行市场化物业服务管理模式中,难度非常大。搬迁群众在居住过程中普遍面临安置点公共设施设备出现用电故障,住宅出现屋顶漏水、管网老化等需要修缮的各类问题,但由于搬迁群众经济承受能力有限,自觉交纳维修资金积极性不高,政府收取难度非常大。虽然市县相关部门在不断探索有效解决搬迁群众住房大修基金以及资金归集问题,但进展仍然不顺,大部分房屋或配套设施出现问题影响群众居住急需维修时,只能依靠当地镇办政府临时应急解决,镇级财力有限,无法大包大揽,难以维持长久,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因此亟须健全政策体系,出台实施细则,强化财力保障,进行规范指导。

建议: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如何解决安置社区物业管理中专项维修资金问题,确保公共服务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得到有效保障,成为搬迁群众“稳得住”的关键所在,现提出如下建议。

1.出台搬迁安置社区房屋维修基金政策。为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保障住宅长期安全使用。在认真调研、全面摸排的基础上,本着让利于民,惠民于心,保障能够正常运转的原则,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出台《安康市易地搬迁安置社区维修资金管理指导意见》,会同市财政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流程规范,居住管理有序有效。

2.把搬迁安置社区维修基金以财政奖补形式列入预算。按照“政府补一点、群众交一点、分期延期交纳”的原则,根据移民搬迁安置社区规模大小分类,通过政府财力支持引导,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由市财政局指导县(市、区)财政部门将易地搬迁安置社区维修奖补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专项用于搬迁安置社区房屋管护维修,激发搬迁群众主动交纳维修基金的意识,推动搬迁安置社区房屋维修基金真正落实落地,确保公共服务设施得到长效维护使用。


 


回复





邓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易地搬迁安置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就易地搬迁安置社区维修奖补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问题答复如下:

         “十二五”以来,安康市累计集中搬迁安置社区1364个,完成移民搬迁26.73万户93.78万人,全市易地搬迁安置社区规模在500户以上的小区有340个,100户至500户的小区有541个,100户以下的小区有483个。经查阅相关资料,易地搬迁安置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大修基金)交纳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国有土地上建设的集中安置点,搬迁户依规办理房产证并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完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纳。二是集体土地建设的建筑方式为低层住宅的集中安置点,不存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须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三是集体土地上建筑方式为多层和高层的集中安置点,普遍未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给日后的房屋维修和更新、改造造成了困难。

    目前,我省易地搬迁安置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尚无明确规定,但安置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确有必要,具体执行可参照陕西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八条“拆迁安置中实行产权调换的房屋、危(旧、棚)改回迁房,单位集资建房的专项维修资金参照商品住宅的标准执行”、第三条“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等条款,做好安置房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收缴工作和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工作。鉴于省上没有具体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因此,我们将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汇报争取政策,待上级政策明确后,财政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抓好落实。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2年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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