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安康市财政局 > 建议提案 > 政协提案 > 正文内容

关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与综合利用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2-11-04 15:44 作者:
编号 23 办理部门 经建科   农财处  处理状态 已办
标题 关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与综合利用的建议
正文


案由、案据:

目前,安康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主要以混合垃圾填埋为主,全市收集填埋率不足50%。垃圾分类收集主要在中心城区宣传推行,广大农村基本没有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仅安放(修建)有垃圾集中收集箱(池),收集后以集中填埋处理为主,未能实现资源化处理利用。还存在部分村民把垃圾堆放到原来的存放地或随意丢弃在沟边、干涸的河道、村头路口、屋后空地等现象,甚至有部分村民在夜间偷偷焚烧垃圾,污染空气。尤其是在居民聚居地,垃圾的不合理处理不但影响了当地群众的生活卫生环境,严重影响安康市农村环境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重视程度不足,体制机制不健全。具体表现在环境管理机构不健全或者缺失,村镇环保机构的人员配置和设备投入少,大多数农村环卫人员严重不足,环卫保障机制建设滞后,环境监管难度大,不到位。

2.村民环保意识不足,素质有待提高。一是由于受传统生活方式影响、文化水平限制,缺乏对环境的保护意识。二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及农村管理方式,普遍缺乏环境保护的主人翁意识。三是政府在环保知识教育方面投入较少。导致了当前多数农村地区生活垃圾随意丢弃,不能完全有效处置。

3.资金投入不足,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虽然目前多数行政村修建了简易的垃圾收集池,集中收集生活垃圾,部分村庄设有简易的垃圾填埋场,但是垃圾收集范围、处理能力不到位。

4.处理技术单一,处理方式粗放。一是在前端处置上,未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全部为混合垃圾;二是在中端处理上,有的村是直接将垃圾进行转移,运到附近较为偏僻的简易的填埋场或者裸露的小山沟,治标不治本,还产生的次生环境污染问题。三是在末端处理方式上,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没有形成,未能从根本上解决生活垃圾污染问题。

建议:

1.政府主导是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与综合利用的前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与综合利用是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途径。需要政府针对我市区域农村环境特点,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和扶持激励措施,制定相应的回收和处理处置办法,如制定一些激励办法,把有机肥厂作区域垃圾资源利用中的中坚力量,给予他们一定的政策支持和项目资金扶持,实施过程中强化监督管理,提高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效果。

2.加强宣传,不断提高村民环保参与意识和行动。充分利用电视、网络、融媒体平台、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中小学校开设环卫常识课,大力宣传科学、卫生、环保方面的知识,结合我市新民风建设,讲解环保的现实意义和乡村实际环境污染案例分析,让村民深刻认识到乡村环境污染的危害性,治理解决乡村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性,培育广大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习惯,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的污染。

3.健全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制定鼓励、激励政策,分区建立无害化与资源化收集处理场所,积极引导村民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并送到指定处理场所,每个村民小组可以配建一定数量的分类垃圾收集箱或垃圾收集池和垃圾运输车,对生活垃圾和畜禽粪便等有机污染物,可以送至有机肥厂进行堆肥处理或发酵制沼气等,剩余的无机垃圾部分能回收尽量回收,不能回收的少量垃圾再进行填埋处理。对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分类收集的村民,可借鉴国内部分城市的做法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补偿。

4.加大资金投入和管理人员配置,提升环境垃圾监管力度。一是充分挖掘南水北调水源区相关策,不断拓展上级政策,积极创造有利条件,争取更多环保专项资金补助。二是建立财政专项资金制度,财政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通过专列支出预算或“以奖代补”形式,对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建设及相关人员给予一定补助。三是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分捡工作,建立垃圾有效收运体系,为将建成的垃圾焚烧电厂及有机垃圾肥料厂提供生产原料起到保障作用。

 


 


回复




农工党安康市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与综合利用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将涉及财政事项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2021年市政府印发了《安康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并通过组织试点示范,探索可借鉴、可复制的治理模式和经验,促进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目前,岚皋县、石泉县先后被住建部评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石泉县中池镇、岚皋县南宫山镇成功跻身省级“镇域生活垃圾治理示范镇”序列。从2020年开始,中省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投入,中央层面,通过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基建资金支持,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20202000万元、2021年度2000万元;省级层面,每年支持农村生活垃圾处置400万元,2个“镇域生活垃圾试点镇”每年每个镇200万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设备配备、压缩站点建设、运输车辆采购、保洁人员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今年,市财政已联合市城管执法局争取省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建设补助资金1400万元,将极大推动城市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

近年来,市本级财政也在加大对垃圾治理的投入,市级财政每年预算1300万元,专项用于城市创建专项经费;市本级财政每年补助汉滨区2800万元,专项用于中心城市城市管理和城市执法工作;在中心城市城建盘子预算400万元,专项用于中心城市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

   目前,国家正在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将进一步明晰和规范。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市发改、住建等部门,全力争取中省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专项资金。同时,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助力做好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2年81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康市财政局  3213954



打印此页关闭页面
版权所有:安康市财政局  地址: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  网站标识码:6109000021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0013850号  陕公安备 61090202000073号
电话:0915321395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