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安康市财政局 > 建议提案 > 政协提案 > 正文内容

关于保障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经费

发布时间:2022-11-04 15:41 作者:
编号 90 办理部门 经建科  处理状态 已办
标题 关于保障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经费
正文

        

案由、案据:

近年来,随着城市不断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社会各界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也不断提升。2019年,为进一步落实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经安康市编委批准成立了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属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下属副县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承担着中心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管理执法突发事件和应急事件的处置、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与市级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司法衔接、指导督促九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执法等相关工作。同时,还承担中心城市规划区(不含高新区)内的316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自成立以来,支队共办理各类涉嫌违反城市管理案件和信访投诉事项380余件,拆除违法建设1.8万平方米,收缴罚款1800余万元。进一步维护了城市管理秩序,提升群众对城市管理满意度。但支队每年仅有公务经费23.7万元,城管执法专项经费50万元,执法工作经费存在较大缺口。

建议:

为确保城市管理执法高效开展,建议市级财政设立城管执法专项经费,每年增加至150万元,弥补执法经费不足问题。

 


回复



郭仲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经费”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安康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不断提升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为确保中心城市建设顺利实施,市本级财政每年在中心城市城建盘子中预算5500万元,其中:中心城市管理和执法2800万元、中心城市两违管控2000万元、其他资金700万元。2019年中心城市城管体制划转后,市政府将中心城市管理和执工作经费2800万元一并划转至汉滨区,资金拨付汉滨区财政局。为确保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业务顺利开展,市财政每年预算50万元专项经费,为弥补经费不足,市财政在市本级创建经费中予以适当补助,2021年度补助243万元,今年已补助80万元。

您提出的“将每年经费50万元增加至150万元”的提案,我局根据明年市本级财政收支情况及年初专项预算编制原则而定,敬请理解。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2年81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康市财政局  3213954

打印此页关闭页面
版权所有:安康市财政局  地址: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  网站标识码:6109000021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0013850号  陕公安备 61090202000073号
电话:0915321395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