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156 | 办理部门 | 经建科 企业科 农业农村科 采购管理科 | 处理状态 | 已办 |
标题 |
关于进一步统筹调动各方资源做好本地消费帮扶工作的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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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案由、案据: 目前,全市3108个扶贫产品进入《全国扶贫产品目录》,消费帮扶各类产品总价值达119.836亿元,累计销售扶贫产品达29.243亿元,其中2021年销售扶贫产品15.72亿元,消费帮扶已成为我市应对疫情影响、巩固脱贫成果、加快产业兴市的重要举措,但在消费扶贫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预算单位预留份额偏低,支持本地帮扶企业比例小。中省财要求各级预算单位要按照不低于10%的预留比例支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但从以往数据看,各单位往往只预留10%比例,且消费到外地市场较多。 二是市场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存在个别帮扶不实的问题。一方面,市场上扶贫产品货源价格、质量参差不齐,个别产品价格高、质量以次充好,存在有销售、无售后问题,消费者体验感较差。另一方面,个别商超假借消费扶贫的名义夸大宣传,表面为帮扶单位办理消费帮扶提货卡,实则销售非扶贫产品。 三是消费帮扶主题相对单一,社会参与面、参与度不高。整体上看,企事业单位、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各界参与消费帮扶积极性不高,仅靠预算单位工会有限的资金采购,难以支撑长期多批次的支出。同时,政府组织大型产销对接消费帮扶活动,推广宣传方式单一,不仅造成大量活动支出,也难以带动社会力量参与,很难形成消费帮扶处处生机的社会氛围。 建议: 一是鼓励各单位提高预留份额,支持本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充分考虑当前疫情形势下,我市农产品不同程度存在滞销等实际,倡导安康本地预算单位、工会、食堂预留不低于30%的专项比例支持安康本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帮助本地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助力脱贫户稳定就业增收。 二是开展消费帮扶专项整治,推动安康扶贫产业及市场规范发展。加强农产品质量、价格管理,强化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信用监管,对夸大宣传、虚抬价格、以次充好的行为严肃查处。同时,核查消费帮扶产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门槛,对假借消费帮扶的名义借机牟利和虚假扶贫等主体,依法取缔其消费帮扶产品经营权;着力整顿大型商超巧立名目、虚假办卡行为,推进消费帮扶市场健康发展。 三是出台消费帮扶激励机制,调动和激发各类主体参与消费帮扶。研究出台消费帮扶奖惩激励一揽子措施,动员辖区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积极帮助销售安康农特产品,针对参与消费帮扶有特殊贡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针对辖区获得过国家级案例或在消费帮扶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示范平台、企业,给予一定项目和资金扶持,鼓励其在公共品牌培育、供应链建设、消费帮扶产品质量提升、宣传推介和农产品产销对接上久久为功,为产业振兴注入持久动力。 四是整合现有平台和品牌开展宣传,降低财政专项宣传支出负担。充分调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苏陕协作、东西部协作、中省定点帮扶单位资源,依托全市已有重点平台,策划开展丰富多彩的农特产品推介销售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平台、企业通过线上线下多元方式主动出击,带动消费帮扶产品多渠道销售,提升安康农特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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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李锦旻委员: 您在市人大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统筹调动各方资源做好本地消费帮扶工作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您提出的建议很好,反映了我市目前存在的问题。现将您建议中涉及财政方面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当年完成的工作及推进措施 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精神,“自2021年起,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原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是指在832个脱贫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确因地域、相关政策限制等特殊原因难以完成10%预留份额任务的预算单位,可由中央主管预算单位或省级财政部门报经财政部(国库司)审核同意后,适当放宽预留比例要求。”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政策,积极开展工作,做好本地消费帮扶工作。 截至目前,全市各级预算单位通过“832”平台累计完成交易额1.1879亿元(90%以上采购安康本地产品),安康市辖区451家供应商入驻“832”平台,入驻企业累计完成交易额2.3977亿元。其中:2022年全市预算单位预留份额1057.65万,当年已完成采购额2597.66万元。 二、当年推动工作及推进措施 通过努力,积极推进本地消费帮扶工作,2022年全市预算单位预留份额1057.65万,当年已完成采购额2597.66万元。该项工作已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三、计划采纳的建议及工作计划 对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统筹调动各方资源做好本地消费帮扶工作”的建议,我们将继续积极配合相关业务部门做好工作,扎实开展消费帮扶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2年7月1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康市财政局 321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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