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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乡村振兴示范镇支持力度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2-11-04 15:30 作者:
编号 167 办理部门 经建科  处理状态 已办
标题 关于加强乡村振兴示范镇支持力度的建议
正文

       2021 年,宁陕县筒车湾镇被列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要求每年投入不少于 1 亿元且每季度要评估排名,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要取消通报。但由于宁陕县财力十分紧张,示范镇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缺口较大,亟待解决。
        建议 :市政府将乡村振兴示范镇专项补助纳入财政预算,且在资金项目及用地指标上给予倾斜支持。

 


回复





郑伦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振兴示范镇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答复如下:

“十四五”以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指示精神,省住建厅提出在全省创建100个乡村振兴示范镇,经市级推荐,宁陕县筒车湾镇成功跻身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序列,为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局也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全力做好资金筹措和保障工作,积极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自2021年宁陕县筒车湾镇列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以来,我局把资金争取作为职能重点,抢抓中省政策机遇,紧盯中省各类项目申报动向,认真研究吃透上级政策,积极会同部门、县区打通向上争取通道,精心包装策划项目,全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宁陕县发展,经过不懈努力,2021年共争取1.03亿元用于宁陕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2022年截至目前,已争取到1.28亿元用于宁陕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为进一步加大市级对示范镇建设支持力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安康市推进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市级各部门要加大对乡村振兴示范镇中省对口项目、资金争取,同时多元化、多渠道筹措资金,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示范镇建设的支持力度。同时,文件中已明确市级已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可适当用于乡村振兴示范镇奖补。2022年截至目前,市本级已统筹资金1.12亿元,建议筒车湾镇一是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主体的原则,用足用好各类涉农整合资金,争取最大程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坚持项目带动,突出重点,包装高质量项目进行申报,充分发挥省管县优势,争取得到上级更多的理解和支持;三是运用市场化手段,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让更多市场主体参与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协同破解建设资金难题。下一步,我局也会一如既往,继续配合好各项目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入库工作。市级也将根据财力状况,不断加大乡村振兴工作支持力度,争取把更多的资金用到支持乡村振兴方面。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2年81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康市财政局  321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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