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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蜀河省级乡村示范镇建设资金投入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2-11-04 15:12 作者:



编号 154 办理部门 经建科  处理状态 已办
标题 关于加大蜀河省级乡村示范镇建设资金投入的建议
正文

      在市委市政府及市级各部门的重视支持下,蜀河镇于2021 年被省财政厅、住建厅命名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按照省厅要求,建设期限五年,从 2021 年开始至 2025 年结束。对于示范镇建设,省级围绕“四个”提升,每年扶持资金 500 万元,制定考核指标 83 项,将市县重视并配套政策资金列为重要考核内容之一,省厅实行季度年度交叉考核,考核排名后十名,将被淘汰出局。面对蜀河实际,因缺资金、少项目,各项设施建设欠账大,为确保示范镇建设成效,建议安康市级层面从以下方面加大项目资金配套投入:

      一是加大道路交通建设配套投入,设计提升为柏油路,高标准建设内外出入通行道路。打通蜀河古镇东外环、东内环、西外环、西内环通行主干道,消除断头路。

      二是加大蜀河古镇古建筑保护修复配套投入。蜀河古镇留存明清古建古居 102 处,立地条件差,受洪水自然灾害影响,大部分墙体倾斜屋顶倒塌,急需抢救性修复保护,但无政策无项目,导致不能拆、无力建。

      三是按照园区景区化农旅融合发展的需要,按照旅游要素配套园区道路、停车场、接待中心、旅游厕所、标识系统等设施投入。四是加大镇域污水处理场、垃圾处理场建设投入,尽快启动集中和分散两种模式的规划、选址、设计建设。五加大村级年投入不低于 300 万发展资金配套,确保统筹协调发展。

 


回复



海朋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蜀河省级乡村示范镇建设资金投入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旬阳市蜀河镇建设,市财政配合项目主管部门积极推荐,促使蜀河镇获得“省级文化旅游名镇”“省级小城镇”和“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称号。2014年以来蜀河集镇建设累计获得财政补助资金8150万元,其中:省级文化旅游名镇资金1500万元(2015年度500万元、2016年度500万元、2017年度500万元);省级小城镇建设资金1200万元(2018年度600万元、2019年度600万元、2020年度600万元);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资金1000万元(2021年度500万元、2022年度500万元);特别是今年以来,市财政加大对蜀河的支持力度,截至目前,市财政已下达蜀河项目资金4090万元,其中:蜀河古镇防洪工程建设3390万元、蜀河古镇农村饮水补短板项目700万元。为激励蜀河项目建设取得的成绩,市本级财政拿出360万元对省级文化旅游名镇和小城镇建设进行奖补,其中:2014年度奖励120万元、2015年度奖励120万元、2016年度奖励120万元。

下一步,市财政将积极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等项目主管部门积极争取蜀河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专项资金,以及交通、旅游、水利等领域专项资金,全力助推蜀河省级乡村示范镇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2年730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康市财政局  321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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