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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建提升镇级供销合作社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2-11-04 11:29 作者:
编号 269 办理部门 企业科  处理状态 已办
标题

关于重建提升镇级供销合作社的提案

正文

      


 


案由:

供销社是党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镇级供销社是直接服务农民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也是安康市“五大产业”适度规模经营不可缺少的一支重要力量。近年来,全市供销系统大力开展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搞活农村流通、促进农业增产、带动农民增收、繁荣城乡经济作出了积极贡献,在破解农民生产分散、销售难、融资难等难题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基层供销社发展仍不平衡,不少地方基层供销社经营服务设施陈旧,人才匮乏,经营规模小,与农民社员利益联结不紧,部分新恢复的基层社仅有挂牌而无经营无注册,少数地方基层社名存实亡,给当地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尤其是农资农具配送、生活用品微利供应是个体商店无法做到的事情。乡村振兴和农业产业发展亟待重建提升镇级供销社。

案据:

2017年3月,中共安康市委、安康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安发〔20172号),文件明确要求:“深化基层社改造,夯实为农服务基础”,要求全面改造提升基层社,在空白镇按照合作制原则创办新型基层社。文件强调:自2017年起,市、县(区)财政每年从产业发展基金中列出一定数额的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扶持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加快基层社改造及农产品流通市场建设、生态富硒农产品展示展销。但是,五年已经过去了,这一政策并没有得到实质性落实,需要政府层面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文件加以解决。

建议:

1.由安康市政府办出台《安康市重建提升镇级供销社实施方案》《安康市重建提升镇级供销社奖补办法》,用五年时间重建提升一百个标准化的镇级供销社。

2.由市财政局每年预算重建提升镇级供销社奖补资金600万元,每重建提升一个镇级供销社给予30万元补助资金。

3.由市供销社进行业务指导,不断拓展基层供销社为农服务领域,着力开展农副产品购销业务、农资农具配送业务,为“三农”提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服务。

回复




汪洋委员:

您在政协安康五届一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重建提升镇级供销合作社的提案》(第269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经市财政局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安康财政现状

1.安康自有财力严重不足。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2.48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47.88亿元,一般预算收入占一般预算支出的9.34%,也就是安康一般预算支出的90.66%靠中省转移支付,而中省转移支付大部分都是按项目下达,地方可支配的余地很小,由此可见安康自有财力严重不足。

2.2022年财政形势更加严峻。根据对当前经济形势研判,2022 年全市财政经济形势更加严峻,收支矛盾比 2021 年将更加突出。从收入看,受2022年中央实施更大力度减税降费政策的影响及可持续的财政政策带来中省转移支付规模的减少,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我市可用财力将会大幅减少。从支出看,疫情防控的常态化、“三保”等刚性支出增长较快,扩大内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生态环境保护及加强基本民生保障等中省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对支出的需求较多,加之全市地方政府债务、PPP 项目分别进入还本付息和政府付费高峰期,2022年市本级需偿还本息(付费)支出27.26亿元,财政收支平衡压力极大。

二、重建提升镇级供销社奖补资金的解决办法

1.依靠自身实力,资源整合,逐步提升。镇级供销社在繁荣城乡经济中作出了积极贡献,镇级机构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拓宽经营,拓展思路,与镇级其他资源整合利用,提高服务,依靠自身积累逐步提升机构建设。

2.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对等的原则,财力状况相对较好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重建提升奖补办法》,对重建提升的镇级供销社给予奖补。


安康市财政局

2022年725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康市财政局  321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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