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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科技投入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2-11-04 09:06 作者:
编号 38 办理部门 教科文科  处理状态 已办
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科技投入的提案
正文

      

案由:财政科技投入是科技创新的动力和源泉,也是体现政府对科技创新重视程度的重要指标,具有引导社会科技资源优化配置,推进国家战略顺利实施的重要作用,资金投入的数量和使用效果直接影响着科技创新能力,进而影响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加大财政资金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市本级财政科技支出从2016年的0.16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0.76亿元,有效推动了全市科技创新发展,激发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但从全省来看,我市财政科技投入仍然处于较低水平,与省内其他地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根据省科技厅、省统计局联合印发的《2021陕西科技统计数据》,2020年安康市财政科技支出1.67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为0.42%,居全省倒数第4位,与全省平均水平0.95%相比差距较大。特别是财政预算经费中的科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2021年市财政追加预算200万元,增加至400万元,但仍远低于同处陕南的汉中、商洛两市(汉中市1000万元,商洛市700万元),处于全省末位。“十四五”全市科技创新发展面临着资金投入不足,发展动能不强的问题。亟须通过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引导社会科技资源有效配置,进而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水平,带动区域创新能力不断提升。

案据: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把“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纳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组成部分,并明确到2035年时我国科技实力将大幅跃升,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将科技创新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根据2021年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规定,国家逐步提高科学技术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国家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经费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国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

当前,省对市实行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创新发展方面指标数量和权重均大幅增加,并以加减分的方式单独考核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工作,其中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地方财政科技支持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是秦创原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的关键指标。同时,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需求强烈,2021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数量为277项,企业提出与秦创原合作技术需求171项,而最终全市立项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和“揭榜挂帅”重点科技项目仅74项,财政科技投入还远远不能满足我市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因此,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既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障,也是当前我市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的迫切需要。

建议:

1.建议进一步加大财政科研资金投入力度,在202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中将市级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专项预算资金增加为500万元,支持全市广大科技企业和科研人员围绕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以及民生社会事业发展,积极开展研发攻关与试验示范,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关键技术难题,推动全市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

2.建议进一步加大融入秦创原工作投入力度,将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工作专项经费1000万元纳入2022年市本级财政资金预算,支持建设秦创原安康创新飞地孵化园,对接秦创原人才、平台、成果等创新资源,开展企业招引、孵化,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科技成果转化,加速把秦创原创新优势转化为推动安康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3.建议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类财政奖补资金兑现力度,将其列入每年市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根据《安康市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及时兑现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各类创新平台等奖补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引导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



 


回复




科学技术届: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科技投入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答复如下:

一、2021年完成的工作及推进措施。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克服本级财政薄弱的困难,不断加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投入。2021年全市科技支出1.092亿元,与2020年相比,总支出减少5671万元。这是由于2020年度全市一次性投入安康贫困地区(科技)产业发展基金7000万元,虚高了2020年度的科技支出基数,而2021年度无此项支出,在剔除一次性投入因素后,科技总支出比上年增加1329万元。

一是建立财政科技投入增长机制。我们首先强化预算保障,切实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2021年,我市财力水平较往年大幅度下降,在全市预算支出调减了70个亿的情况下,市本级财政将科技三项经费进行了预算调增,比往年增加了一倍,大幅度提高了科技三项经费的保障力度。

二是及时兑现落实科技奖补政策。2021年,市级财政对全市科技创新型企业和科技项目给予了400万元的奖励,对15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0万元的奖补;设立了“市级富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围绕我市新型材料、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富硒食品、涉水产业等特色产业发展,给予600万元的科研经费扶持;设立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每年1000万元中,对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财政专项补助240万元,引进专业人才补助200万元;初步实现了县县有工作站、重点产业和重要领域工作站全覆盖目标,为推动科技经济融合、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全市主导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撑。

三是落实财税优惠政策,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研发费投入、技术转让、固定资产更新换代、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大学科技园发展、软件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税收政策,以及对购买相关科技开发用品、科研和教学用品、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涉及的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等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2021年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达2400余万元,累计获得中省降费奖补资金5100余万元。 2021年为410个项目提供担保贷款26.9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在保2852各项目,在保余额4.79亿元。

二、当年推动的工作及推进措施

一是抓好年初预算专项落实。2022年市级财政继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不断提升科技支出水平。年初安排了市级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经费300万、科技示范镇、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村创建15万、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行动项目10万、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及服务项目20万,另外安排秦创原专项工作经费1000万,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安康市中药材试验示范站前期及运营经费400万。

二是保障科技奖补政策落地见效。根据市委市政府《安康市加快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若干措施》(安办字[2021]93号)和《安康市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安办字[2021]94号)文件要求,市县区财政积极落实2021年度各项奖补资金共计1168万元,其中:12021年新获批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760万元(新获批高新企业35家、瞪羚企业3家,每个给予20万元奖补)2、通过国家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121家,每家奖补一万元,计121万元;3、市级认定的科技创新示范企业1(20万元)、科技小巨人(7家每家10万元)、小微企业(39家每家3万元)奖补资金207万元; 4、新获批省级众创空间(3个,每个奖10万元)、省级星创天地(2个,每个奖10万元)、省级科技创新试验示范站(2个,每个奖10万元)、市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2个,每个奖5 万元)计奖补资金80万元。

三、计划采纳的建议及工作计划

关于您“建议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类财政奖补资金兑现力度,将其列入每年市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及时兑现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各类创新平台等奖补资金”的建议,我局及县区财政已积极落实兑现2021年度新获批高新技术企业等各项奖补资金共计1168万元。

关于您“将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工作专项经费1000万元纳入2022年市本级财政资金预算”的建议,我局在20228月已将2022年秦创原工作专项经费1000万元拨付到市科技局。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助推科技创新发展。

四、不予采纳的建议及情况说明

关于您“在202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中将市级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专项预算资金增加为500万元”的建议,我们认为加大科技研发专项资金很有必要,但要以我市的市级财力为依据。我市财力非常紧张,2022年支出缺口达45.26亿元。(一)、一般公共预算缺口26.72亿元。2022年预计收入(财力)共计33.87亿元,一般公预算支出初步测算60.58亿元,未考虑一般债券还本支出6.76亿元情况下一般公共预算赤字(财力缺口)26.72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缺口18.54亿元。202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7.19亿元,其中市本级国有土地出让收入预计6.84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25.73万元,其中剔除土地出让计提和按规定比例用于乡村振兴部分外,对应需安排棚改贷款本息、PPP项目政府付费、专项债券本息及土地周转金达25.7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缺口达18.54万元。

因市级年初预算缺口很大,所有单位的2022年度专项预算都有减少甚至不再保留,但科技研究发展专项是我们市级科技事业的保障,在今年年初仍然安排300万元予以保障。对您提出增加至500万元的建议目前已无法实施,年初预算已经市人大审议通过执行,建议待下半年调整预算前,由市科技局报送市政府进行审核后再报送市人大进行审议,经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2年83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康市财政局  321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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