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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工作机制打造乡村振兴“白河样板”

发布时间:2022-11-03 15:26 作者:袁长青 胡晓蕾

为实现“三个转向”和中央1号文件的需要,白河县对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布局进行优化调整,探索构建起由“三项考核”和“五大振兴板块”组成的“3+5”工作机制。通过建立责任体系、制定考核标准、保障资金分配、完善工作制度等有力措施,确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指挥棒、方向标、度量衡,为全面高效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建体系,聚合力,打开乡村振兴管理新局面。整合全县中坚力量,将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分为“三项考核”和“五大振兴板块”,对应成立3个工作专班和5个工作组,实行区域化管理、一体化推进的“3+5”工作机制。“3”指:县巩固衔接办牵头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县发改局牵头负责苏陕协作、搬迁后扶、生活富裕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财政衔接资金绩效专项考核工作。“5”指: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产业振兴工作、县人社局牵头负责人才振兴工作、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文化振兴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牵头负责生态振兴工作、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组织振兴工作。县巩固衔接领导小组为牵头抓总的“指挥棒”,对各组统一调度、统筹管理,按照统分结合、层级负责,分块牵头、权责对等的原则,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盘落实的乡村振兴管理新局面。

定权责,强指标,适应乡村振兴考核新要求。坚持树立“一盘棋”工作思想,明确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确立“县级分管领导统筹抓总,责任部门牵头实施,相关部门具体配合”的责任链,由县级分管领导任工作专班及工作组组长,统筹负责工作落实,督促、跟进各部门工作开展,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责任体系,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完善工作指标,加大考核力度,采取平时占总分值60%,年终占40%的考核结构。由牵头部门负责本版块工作进度情况统计,以季度通报形式实时记录各配合单位平时工作进度情况;县巩固衔接办负责对牵头部门履职情况予以季度通报,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被约谈的镇和部门,取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优”资格,将考核评价作为校验镇村、部门工作水平的“度量衡”,推动工作抓在日常,落在平时,确保各板块工作高效开展,符合乡村振兴考核新要求。

立制度、补短板,实现乡村振兴成效新突破。一是定期报告制度。按照“月碰头、季汇报、年报告”要求,各分管领导按月召集听取各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县委书记或县长每季度召集听取各分管领导或牵头单位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重点工作、解决重大焦点问题;年终由县委书记或县长召集,有侧重地听取部分镇和相关单位述职述效报告,进行工作评价;二是协调推进制度。县上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或巩固衔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协调推进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分管领导对临时性、突发性、特殊性工作进行协调推进;三是暗访督导制度。分管领导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暗访督导;县纪委监委根据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需要,及时开展专项暗访督导,牵头部门、成员单位,将随时暗访督导和定期暗访督导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补齐漏洞短板。

“3+5”工作机制的实施,使该县在乡村振兴中形成了指挥体系灵活、责任体系巩固、考核模式科学、工作标准提升、工作方法改进、资金分配方式完善的工作格局。充分保障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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