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中、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的有关要求,石泉县按照“谁实施项目谁负责评估”的原则,采取“一项目一评估”的办法,对影响项目绩效的各要素、各环节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回头看”式的综合评估。
坚持提早谋划,确保及时入库。按照早安排、早部署的工作要求,该县及早谋划年度项目库,严格按照“村级申报、镇级初审、部门审核、县级审定”的入库程序和“三公示一公告”的要求,上报年度项目库,逐一审核后,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通过反复比对修改,确保了录入信息及时准确,与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相一致。截至目前,该县项目库规模为330个项目,总投资41225.59万元,各级衔接资金14679万元。
坚持精准立项,严格规范实施。该县按要求编报《石泉县2022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认真梳理符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范围的项目,杜绝纳入“负面清单”项目及非整合范围内资金支持的行业部门项目,从项目库中抽取311个2022年实施的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资金总额达23768.21
万元,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立项,明确联农带农机制,受益群众覆盖防返贫监测对象。抽取的项目均按照投资额的大小分别履行相应的项目招投标程序和采购程序,对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项目以以工代赈方式实施;在项目具备施工条件后及时动工,资金按进度拨付,完工项目及时组织自验,竣工审计结束后进行终验,截至目前,311个项目均已开工,开工率达100%。
坚持强化管理,注重实际成效。该县不断加大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力度,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严格项目绩效目标审核,现场核查项目的可行性,严格实施资金安排、下达,确保项目精准落地。安排专人负责,严格对标运行监控范围、监控程序,对实施的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绩效运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逐步建立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机制,要求项目施工单位项目完工后开展绩效自评,将绩效评价结果纳入下一年度中、省、市衔接资金分配因素,给予相应激励。
坚持公示公告,做到公开透明。该县严格执行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规范公示公告模板,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进行县、镇、村三级公示,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并设立“石泉县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信访维稳组”,固定办公场所和人员,建立举报问题台账,及时收集项目资金领域举报信息或线索,第一时间处理涉贫领域信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