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干部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以来,岚皋县财政局采取“四责管理”方式进一步强化干部责任担当,锻造干部过硬的工作作风,全面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深化学习明责:认真学习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结合全县干部作风建设大会安排部署,制定了《岚皋县财政系统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党委会、支部会、党员大会、干部职工会深研细学,促使干部职工领会文件精神实质,严明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工作落实。
强化组织担责:成立了财政系统作风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各业务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组下设行政效能监察室,聚焦“做好基层减负、提升机关效能、民生问题整治、营商环境升级、舆论氛围营造”,做好本系统的工作任务承接和下划分解,按序时进度实施每周督办、按月检查、季度汇总、年度考核,及时“晾晒”工作成效,督导各股所、各单位不断优化工作措施,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
细化管理履责:一以贯之狠抓“治惯性转作风提效能公开承诺事项”督办落实,根据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情况,通过 “以责定岗、因岗定职、因职担责”的方式理清干部行政权责清单,将业务工作、中心工作、临时性工作等责任夯实到岗到人,明确干部职工职责,促使每名干部肩上有担子,脚下有动力。
严化督查问责:根据股室机构职能和干部岗位职责,行政效能督查室为每个股室及责任干部建立一套督查台账,将每一阶段的督查结果及时反馈各责任股室具体责任人,并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监督管理干部,全力推动财政重点工作任务高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