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背景】为深入贯彻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外贸稳外资意见中“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复制或扩大“信保+担保”的融资模式”、财政部关于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支持金融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中“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安康市支持外贸稳定发展政策措施中“支持市财信担保公司择优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出出口信保融资贷”要求,全力帮扶外贸企业应对困难挑战,实现进出口保稳提质任务目标,助力稳经济稳产业链供应链等工作部署。
【出台依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0〕28号)、《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支持外贸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安政发〔2021〕17号)制订本办法。
【起草过程】按照中省市关于加大对外贸企业金融支持有关要求,围绕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等各项工作,聚焦外贸企业融资需求,结合前期业务开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主要内容】《安康市财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口信保贷业务暂行办法》包括业务范围、额度及期限、业务条件、业务流程四个部分,其中业务流程分为企业申请及业务受理、合同签订、缴纳担保费及放款、资金收回、保(贷)后管理及解除担保责任五个步骤。
原文地址: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安康市财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口信保贷业务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