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平利县财政局围绕提高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效能目标,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以财政投资预算评审为抓手,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提升效能”原则,严把资金管理“阀门”,充分发挥投资预算评审“过滤器”作用,通过评审把关强化资金绩效成效明显。
一是评审队伍水平不断增强。加强财政、审计系统的沟通联系,积极引进专业评审机构进入本地开展业务,建立健全第三方评审机构库,详细登记掌握其经营范围、从业人员、业务特长、业绩口碑等信息,把需要评审项目工程与专业公司、专业人员有机对接,真正做到“专业的事专业人干”。截至目前,共有29家评审机构入库,基本满足业务开展需求。
二是评审尺度把控愈发科学。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合理,始终坚持“不唯减、不唯增、只唯实”的评审理念,严守“三线”检验评审成果。对标项目价格“基准线”,建立常用材料价格库,确保项目审核材料价格始终处于合理区间。对同类型、同结构、同区域的工程项目,在同等条件及要求下,工程综合单价差异控制在较小范围内,消除因预算编制单位的不同及水平因素而造成矛盾。重点关注项目“审减线”,在对初审结果进行复核时,重点复核审核增减变化较大的分项,剔除漏项、重复项等原因,仔细核对组价依据及主材价格等因素,确保审核结果更精准。谨慎对待异议会商“调整线”,针对异议内容,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做到调整有理有据、合理合规。
三是评审过程监管客观规范。在学习借鉴上级评审监管制度和兄弟县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实际,起草了《平利县财政投资预算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了项目支出标准,实现了评审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强化结果导向,把评审报告质量等级赋予评审机构业绩积分,倒逼评审机构提升服务水平,提高评审效率,实现评审工作良性循环发展。
截至8月底,共完成财政投资项目预算评审94个,送审金额11.5亿元,审定金额10.86亿元,审核效益达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