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我市召开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总结表彰大会,安康市财政局再次荣获“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实现“十五连优”。
2021年,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团结带领全市财政干部,奋力担当作为,务实干事创业,各项任务落实有力。被省财政厅主要领导高度肯定:安康财政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具有重要的表率和标杆作用!财政部来我市调研总结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安康模式”经验,北京、延安等地财政部门前来调研学习。市委、市政府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全市财政工作现场会,向全市总结推广财政工作改革成效、创新做法、实践经验。
强化收支管理,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32.48亿元,增长14.51%,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大关,完成10.02亿元,增长16.8%。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347.88亿元,同口径增长8.5%,预算完成占比为历年最高,全市公共资产收益完成3.21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7%。
全力支持经济建设,资金争取取得新成效。抢抓中省政策机遇,全力支持项目建设、县域经济和村集体经济发展,全年争取中省各类转移支付资金291.73亿元,实际较上年增长21.82亿元,争取债券资金49.72亿元。
加大民生保障,坚决兜住“三保”底线。加大教育、医疗等民生投入,民生支出完成284.4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76%。全年市共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39亿元,其中市本级投入1.12亿元,为陕南地区之最。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着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坚决落实中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全市新增减税降费4.87亿元。
继续前行、勇于作为。2022年,市财政局将在新的起点上认真履行财政职责,直面地方财力困难,在强化财政“三保”中体现责任担当,奋力推动财政改革发展取得更大进步,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