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安康市财政局 > 安康市财政局 > 区县财政 > 正文内容

石泉县财政局:立足财政职能 促进老区事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2-08-12 15:55 作者:吴俣 罗焱

为促进革命老区各项事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支持革命老区改善和保障民生。石泉县财政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加强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

一是严格规范项目申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为进一步规范革命老区建设项目申报,及时下发《石泉县2022年革命老区项目申报事项》,对革命老区项目申报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为革命老区项目建设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对项目单位递交的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严格审核,同时对财政云系统申报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共同探讨,及时答疑,确保项目高质量按时上报、顺利实施。

二是用好老区项目资金,促进老区事业发展。2003年以来,该县累计向上争取年革命老区建设项目资金1.3亿元,在全县范围内修建红色纪念场馆和革命遗址10处,修建便民桥219座,修建村组公路167公路以及多处人饮工程,有效改善革命老区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切实提高老区人民的生活质量,真正让老区人民的生活美起来、富起来。同时,多次联合县老促会修订完善《石泉县老区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革命老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效益发挥。

今后,石泉县财政局将继续做好老区发展的促进和推动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保障力度,大力推动老区振兴发展。同时结合乡村振兴、重点扶持“一县一业”建设,保护红色资源、传承红色文化。

打印此页关闭页面
版权所有:安康市财政局  地址: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  网站标识码:6109000021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0013850号  陕公安备 61090202000073号
电话:0915321395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