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粮食购销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粮食风险基金使用管理,更好发挥粮食风险基金在保障粮食安全方面的积极作用,汉阴县财政局深入学习研究各类涉粮政策,参考中省市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制定印发了《汉阴县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汉阴县粮食风险基金是指由各级财政安排用于支持粮食储备、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稳定粮食市场等的调控专项资金。汉阴县粮食风险基金遵循“专户管理、结余留用、绩效评价、跟踪监督”的原则。该《办法》对粮食风险基金筹集、使用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粮食风险基金用于全县储备粮油利息、费用补贴,消化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利息补贴,县级储备粮油轮换形成的价差支出,以及按国家规定用途的涉粮支出,不得列支非粮食方面的支出。该《办法》要求县财政局负责将县人大审定的粮食风险基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足额保障,按进度进行拨付,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
该《办法》的实施理清了各有关单位职责分工,落实了各方主体责任,为粮食风险基金的安全、高效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