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白河县财政局立足职能职责,聚焦治理重点,围绕涉水领域公共资金资产及税费征收监管,多措并举,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提高财政监管水平,有效治理和防范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提高认识抓落实。县财政局高度重视涉水领域腐败问题,认真学习传达全县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坚决贯彻县委关于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部署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涉水领域“微腐败”的严重危害性和必要性,全面安排部署交办工作。
强化领导夯责任。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效推进,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涉水领域资金资产监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结合财政职能职责,成立三个专项工作组,分别负责资金、资产和征收税费方面相关业务工作。
周密部署定措施。针对全县涉水领域公共资金资产管理工作量大,涉及面广问题,领导小组深入剖析,召开工作部署会、协调会,反复研究讨论,着眼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紧盯责任、作风、腐败问题,在摸清实情、找准症结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了《白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涉水领域公共资金资产管理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明确了专项治理的范围和重点,指出了工作开展的方法和步骤,提出了治理工作的纪律要求,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问题导向保实效。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管水、谁负责”的总体原则,立足财政职能职责,紧盯涉水领域专项资金拨付、使用及涉水国有资产的管理、处置等方面,认真梳理,全面排查。指导督促各镇及相关部门对照治理范围和重点,按照相应的资金资产管理规定和专项治理要求,开展“拉网式”排查,找准、找细、找实存在腐败和作风方面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跟踪整改效果,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治理工作长治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