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财政局联合市住建局、市发改委等部门抢抓中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机遇,加强项目谋划和加大争取力度,截至6月底,已争取到中省财政资金和中央预算内资金用于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资金1.38亿元。同时,为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市财政局印发《通知》,要求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规范使用专项资金,以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联合市住建、市发改部门等切实履行自身职责,以更大力度、更高效率继续加大资金争取力度,推动项目实施,强化资金保障和管理,助力全市老旧小区改造,不断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城市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