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泉县财政局坚持以绩效管理考核为抓手,牢固树立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收益、硬化责任约束的新型预算管理理念,不断深化财政预算改革,创新预算管理方式,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持续推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先行先试创模式
石泉县对标中省市政策要求,县委、县政府制定并出台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围绕预算绩效管理建制度,修订完善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创新实行“1+N”(“1”个县级层面实施方案,“N”个涵盖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等各环节的管理办法和业务流程)制度模式,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结果评价和评价结果应用融入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自2015年起,石泉县“三本”政府预算及县镇两级部门单位的收支全部纳入全口径预算范围。2019年5月,石泉县财政绩效管理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中省奖励资金4903万元,在债务管理绩效评价工作中,被省财政厅评为“一等”优秀格次;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工作方面,2018-2020年连续三年被全省扶贫绩效评为“A级”优秀格次;2021年7月,在财政部全国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中,分别位列全国第62位、全省第2位。
稳步实施重质量
石泉县坚持多措并举,稳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在机制上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运行模式,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事后评价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在管理上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形成政府主导、财政牵头、预算部门具体执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格局。在组织领导、工作责任、监督考核上进行明确,实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该县取消以往“固定基数”或“基数加增长”的预算分配方式,实行“零基预算”;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必要条件,预算和绩效目标同步批复、同步下达。依托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对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行“双监控”,采取电子预警和人工干预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全流程动态监控;实施重点监控项目281个、涉及资金6.4亿元。启动预算调整机制进行纠偏,累计调减收回资金1.27亿元,通过再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行“事前评审、事中跟踪、事后评价”管理工作机制,对1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审减率达5%。开展以移民搬迁、生态环保、扶贫资金、政府债务、支农资金、县域经济和城镇建设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61个;2021年实现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全覆盖,评价项目200余个、涉及资金1.3亿元。
加快推进抓“三全”
按照县委、县政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石泉县财政局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整合预算绩效管理、财政投资评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业务,组建财政绩效评价中心承担全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完善了内部制度,明晰了主体职责,建成完整、高效和闭环的内部管理组织架构。出台了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包括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和评价结果应用等具体管理办理,明确了各单位的职责分工、绩效管理各环节的操作流程,形成了政府重视、财政牵头、部门实施的联动机制。
下一步,石泉县将围绕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切实把绩效理念、方法、措施和责任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形成全面规范、科学透明、投入高效、约束有力的绩效管理体制,实现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